司机说出了事不好办,律师称残疾人乘车权利不可剥夺
发布时间: 2006-03-10 09:09:17 那一天是2月24日早上,邵先生乘坐一辆开往龙驹镇、罗田镇方向的客车,早上8时许车到罗田镇龙坝村7组的公路边时,20多座的客车只搭乘了8位乘客。这时,公路边一位拄着双拐的40多岁男子向司机招手要求上车。司机却像没看见,直接把车从残疾人身边开了过去。
邵先生介绍说,这个地方平时很多人都在这里招呼客车停车,也是这一带村民上上下下的主要“站口”,但司机就是没有在“双拐”残疾人面前停车。邵先生当时感到很气愤,要求司机停车把这个残疾人带上,被司机拒绝。司机并称,残疾人上车下车不方便,在车上容易出事,出了事不好办。
指责归指责,方向盘是掌握在司机手中的,同车的其他乘客也为这个残疾人鸣不平,大家七嘴八舌地向司机“开炮”:他残疾人也是人啦,坐上车来会弄脏你的坐椅?不就是看人家残疾人不顺眼吗?人家又不是不给你的车费?
律师观点>>>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先明:这是对残疾人乘车权利的粗暴践踏,根据残疾人保护法的规定,他们在享受正常人同等权利的基础上,还应该得到社会人士的特别关心,这位客车司机竟然以容易出事为由将残疾人拒之车门外,残疾人可以记下客车的车牌号,向运管部门举报。如果有司机提出残疾人上车下车不方便、在车上容易出事而要求有监护人才能上车,从这位“双拐”残疾人的情况来看,能够拄着双拐出门,就证明有独立行动的能力,也就不是司机拒载的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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