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05-12-10 09:37:28
话题背景:
地方法规将约束家庭暴力
11月24日,就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前一天,重庆市首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法规的提交,充分说明,一方面,家庭暴力在我市社会生活中不仅没有被消除,而且依然存在;另一方面,重庆市在反对家庭暴力方面即将采取了新的举措,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倡导家庭文明,助推和谐社会的构建。
针对这一热点话题,本刊邀请了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兴安律师和万州区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李雪云两位嘉宾,纵论这一话题。
重庆立法制止家庭暴力 《平湖周刊》:张主任,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你如何看待重庆首次立法制止家庭暴力?
张兴安: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用地方法规的形式制止家庭暴力,这种内容的地方立法在全国都属首创。
众所周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一个和谐社会的建立,必须是千千万万和谐家庭的存在。家庭暴力作为对文明社会、现代家庭形式的挑战,在我国社会已有久远的习惯,即使在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已有巨大进步的时候,家庭暴力现象仍大量存在,特别是在一些农村,家庭暴力更为突出,尽管全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有了提高,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不少措施遏制家庭暴力,但并未从根本上消除这一现象。
重庆市人大用立法的形式制止家庭暴力,无疑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制止家庭暴力不仅是有关职能部门的事,从遵纪守法的角度来讲,已经成为重庆市每个公民都应遵循的准则,这即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对全社会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
家庭暴力大量存在 《平湖周刊》:张主任,你办理了不少案子,接触过家庭暴力方面的案件吗?
张兴安:在我们接触的案子中,涉及家庭暴力行为的确实不少,这几年城市的类似情况减少了,但在农村却并不少见。
从我经手的有关案子来看,家庭暴力主要是针对妇女、儿童,暴力的方式有多种多样。从见诸报刊、电视的案例中,也常常令我触目惊心。不可思变色议的是,在大力倡导婚姻文明的今天,有的甚至在离婚之后,仍在使用暴力手段干涉另一方的婚姻生活事情.。例如在2005年舒曼杯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中获得四项冠军,二项亚军的中国13岁女孩胡丁琦,令人难以想像的是,这个天才少年正是3年中,其父亲用400个耳光打出来的,也就是说胡丁琦今日的成名,是以被剥夺童年的快乐为代价的,这不是典型的"家庭暴政教育"吗?
胡丁琦被"打"出来了,但更多的孩子岂不成了暴力教育的牺牲品吗?
三条措施预言家庭暴力 《平湖周刊》:作为一个知名律师,你对防止家庭暴力有哪些见解?
张兴安:我认为:(1)全社会都要增强制止家庭暴力的认识,要贯彻执行重庆市人大的法规,不能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纠纷,没有必要去加以干涉制止;(2)我国《婚姻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制止家庭暴力,同时有关部门也要负有职责,为此要把制止家庭暴力具体措施落到实处;(3)应加大对制止家庭暴力的宣传,特别是在学校和社区更应普及教育宣传活动,要把这种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女性多为受害者 《平湖周刊》:李主任:你是从事妇女维权工作的,请问,你对家庭暴力是怎样理解的?
李雪云:非常高兴,今天和你们一起来探讨这个热点话题,对于家庭暴力这个概念,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以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它包括肉体伤害、精神伤害和性虐待,在我国,家庭暴力通常的特征是,丈夫对妻子施加暴力,多数受害者也是女性。
家庭暴力危害不小 《平湖周刊》:家庭暴力有哪些危害?
李雪云:家庭暴力所引起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首先,如果一旦发生在家庭内部而又得不到及时制止和处理,很容易导致婚姻的破裂和家庭的离散,同时使加害人有恃无恐,容易引发刑事案件的发生,不仅有碍于精神文明的建设,而且对社会稳定极为不利;其次,如果有孩子在家中,一方对另一方施加暴力,将会让孩子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再次,家庭暴力以及对身体和性虐待所带来的恐惧,会给妇女的生育健康造成巨大影响,有的妇女由于长期受到家庭暴力的威胁,也引发不少妇科疾病。总之,在我看来,家庭暴力,不仅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践踏。
《平湖周刊》:目前万州有没有家庭暴力发生,它的现状怎样?
李雪云:万州仍然存在家庭暴力,但恶性的家庭暴力至今还没发生,从我们接到的投诉来看,家庭暴力比前几年少多了,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普法教育很有成效,另一方面说明,政府部门在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上是卓有成效的。
三级维权网络反暴力 《平湖周刊》:万州在防止和遏止家庭暴力方面采取了哪些积极的措施?
李雪云:对防止和遏止家庭暴力,万州历届党委和政府就非常重视的,就近几年来,也采取了不少措施,据我所知,早在2003年"两会"期间,万州区妇联就将《服务妇女,有效遏止家庭暴力》的议案和提案提出,随后,万州区委、区政府就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案件的管理职能责,处理程序及方法。在此基础上还构建了维权网络,在区公安局还建立了"110家庭暴力投诉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在万州区司法局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在万州区妇联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除此之外,政府还在各社区警务室也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点",全方位构建了反家庭暴力三级维权网络。
专家教你预防家庭暴力 《平湖周刊》:如果发生家庭暴力了,你认为受害者应怎么办?
李雪云: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受害者首先要求助周围的力量,如向亲朋好友、"110"报警中心、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妇联组织等求助,力争尽快化解矛盾,把事态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暴力情况比较恶劣,受害者就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相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和收集人证和物证;如果暴力情况仍在发生,受害者就要求助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或刑事诉讼,以防止更为恶劣的事故发生。
嘉宾简介 张兴安 :男 重庆市万州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重庆市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协理事,重庆市律协副会长,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共万州区委办公室法律顾问,万州区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委会委员。2001年荣获"重庆市十佳律师",2003年被万州区委、区政府授予"万州非公有制创业标兵"|,2004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工商联合总会授予"首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执业十年来,为国家、集体和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3亿元,在各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有关法律方面的文章上百篇。
李雪云: 女 重庆市万州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万州区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多年来,从事妇女和儿童的维权工作,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各级刊物上发表有关维权和防止家庭暴力方面的文章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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