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九九七年度 3月17日 渝万律师事务所前 身四川省三峡律师事务所经重庆市司法局批准,集体转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并更名为重庆三峡律 师事务所,同时,张兴安同志被选举担任该所主任。 5月19日 司法部检索核定我所名称变更为——“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 5月30日 重庆市直辖后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渝万律师事务所举行成立庆典仪式。 全所年度荣誉 ★一九九七年度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 个人年度荣誉 ★张兴安、张胜强、王毅三位律师被万县市司法局党组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张兴安、张胜强两位律师被重庆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