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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安律师再次被表彰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先进个人

时间:2014-05-17 09:46 作者:陈继才 点击:
张兴安律师在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日前,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张兴安等十位律师被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表彰为2013年度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先进个人。以表彰他们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

张兴安律师在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广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日前,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张兴安等十位律师被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表彰为2013年度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先进个人。以表彰他们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定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据了解,这是张兴安律师再次被表彰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先进个人。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号召全市广大律师要向他们学习,高度重视仲裁制度的积极作用,在律师工作中大力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充分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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