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对你说 -----写在成立十九周年 我记得,九七年我还是一名实习生,师从张兴安主任(据说我是张主任的第一个女弟子,被年轻律师戏称为大师姐。呵呵,但并没得到师父的官方认证),这年跟随张主任去城口开庭,那时的城口路途险峻遥远,我们坐的是当时最普遍的卧铺大巴车,上下层铺,我的座位在下面,与一个军哥哥毗邻,张主任的座位在车厢后面的上铺(现在看来,当时卧铺车的设计是有多么的不足,完全陌生的两个人并排躺在一起该有多尴尬)。可当时却不以为然,上车不久我就呼呼大睡,不晓得睡了多久等我醒来后,扭头看见张主任正蜷着身子坐在上面认真看书。我们去的这次,路上正好遇上暴雨塌方,车子陷在泥里不能动了。张主任身体力行,号召大家齐心协力将车推出,一路坎坷艰辛,经过两天两夜终于到达城口。顺利的开完庭后回来路上又是睡(坐)了两天才到。那时一个案子的代理费收费很低,只有几百元。但不管收费如何,张主任只要接受了委托,多远多累他都亲力亲为认真做好每件案子。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学做律师首先要学做人”“一个品行有问题的律师业务再好也不算合格”。他酷爱学习的忘我精神和平易谦和的待人处世让我在跟随他学习的一年多时间里收获颇多受益匪浅。 我记得,九九年一个偏远农村的妇女因在麻将馆打了会麻将被当地派出所以涉赌为由带走拘留,并使用了手铐器械,造成了该妇女精神紧张错乱,后鉴定为轻度精神障碍。当事人家属义愤填膺地找到我,希望我能为他们代理该案。我当时是一个刚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不到一年的“嫩毛头”,接受这样的“大案要案”让我既兴奋又紧张,怕找公安机关的麻烦难度大,有负当事人的信任和期待。果然,接受委托后,我前往当地派出所调查取证,结局肯定是不予配合不予提供,各种阻碍。当时社会的法制理念执法水平跟现在完全不能同日而语,律师执业环境的艰难可想而知。但我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你办案部门不提供,我就找当地其他村民在场人目击者,我就不信找不到一点证据。我在当事人家属的陪同下,挨家挨户的了解走访,在当地呆了足足四天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形成了二十几份完整的证人证言,回来后我迅速整理好所有的证据材料,正式提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当时我国行政诉讼法施行还不到十年时间,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胜诉率几乎为零。开庭时,公安机关派出了法制科的精兵强将出庭应诉,当对方看见我是一个文弱的年轻女孩时(呵呵,当时还没长胖,只有90几斤),露出了轻蔑的笑容。对方的表现让我心中燃起一团火焰,我已无路可退,只有奋勇前进,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幼稚想法,准备和对手决一死战。但庭审过程却出奇的顺利,对方的只言片语单薄的材料完全敌不过我精心准备的证据,明显的处于劣势。庭审结束后,对方热情的过来打招呼,说回去给领导汇报后,再和我们联系。果然两天后,我接到法院的电话,说看这个案子在行政赔偿方面能不能调解解决。我征求了当事人和家属的意见,他们说同意调解,最后该案以公安机关向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两万多元钱而了结,两万多在当时是不小的一笔资金,也是公安机关少有的赔偿费用。在当事人拿到赔偿后过来找我,感谢我所做的工作时,我也忍不住激动的和他们拥抱着喜极而泣,为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而高兴,为自己的付出有了成效而高兴!为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而高兴! 我记得的事情还有很多,要想说的话也还有太多,无法用言语一一表达。进入律师行业这么多年,我也曾有过迷惑彷徨,也曾觉得女孩子干这行压力太大,也有过懈怠颓废,但最终我仍然坚持下来了,源于心中对这个职业的执着信念。这种信念会鼓励着我继续陪伴渝万所一直坚定地走下去!我以渝万所为荣!我也希望通过不懈努力让渝万所以我为傲! 附简历:彭琰,女,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中共党员。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渝万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现为合伙律师之一。在多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坚持诚信服务的待人原则,承办了大量的经济,民事,刑事辩护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有较深的法律功底。她富有同情心,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及强烈的助贫扶弱的职业理念,深受当事人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