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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万所陪伴我走过的流金岁月

时间:2016-05-26 16:02 作者:张宗君 点击:
渝万所陪伴我走过的流金岁月 张宗君 时光荏苒,岁月如隙,转眼间,渝万所即将成立十九年,而我已经在渝万所工作也近十年。回首过去,心中泛起诸多感慨。 2005年6月,我刚从南华大学以本科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毕业后,一个偶然因素,抱着试试看的目的,匆
渝万所陪伴我走过的流金岁月
——张宗君

时光荏苒,岁月如隙,转眼间,渝万所即将成立十九年,而我已经在渝万所工作也近十年。回首过去,心中泛起诸多感慨。
2005年6月,我刚从南华大学以本科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毕业后,一个偶然因素,抱着试试看的目的,匆匆复习3个月后迈入司法考试的考场。整个参考经历不但让我深感法律职业的神圣、威严、庄重、严肃,而且让我震撼法律世界是如此博大精深。这是我过去不曾想象的景象,更使得我在思想认识上产生本质性改变,产生了作律师的冲动。实事求是的说,作为一名工科生,虽然在大学课程开设并学习法律课程,但对课程是以懒散、调侃、无所谓的心态完成的,当然不如工程热力学等在内的专业课程那般的付出和专研。虽然我最终通过考试,但对法言法语、规则制度,法治理念、法制体系等完全没有形成系统性知识体系,让我觉得有必要彻底重新认识、学习法律课程,攻读法学专业,取得第二学位。
2006年3月,我来到渝万所实习,白天参与法律实践,得到张小娥律师的悉心指导;夜晚则捧起法律自考课本,如饥似渴地学习法学理论知识。通过两年的学习和考试,在毕业前的论文撰写答辩环节,我选择的题目是《论数罪并罚制度中异种数刑的执行问题》,论文的撰写得到陈继才、苏邦杰两位律师的大力帮助,为我提供诸多素材和参考资料,同时结合在实习时接触到的相关案例,特别是分析、提炼了渝万所主任张兴安律师办理刑案中所提出的关于异种数刑执行问题的辩护意见,从而使得论文结构呈理论和实践并重,立论言之有据、掷地有声、铿锵有力(注:201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四条,则以法律形式肯定论文所论证的“限制吸收说”观点)。最终,我以优秀成绩通过答辩,并成为工学、法学双学士。
每当想起这段往事,我都觉得要是没有渝万所的实践,没有接触如此多的鲜活案例,没有律所同事的帮助和指导,很难想象能写出优秀的论文,也不可能顺利拿到学位,圆了自己的梦。
2007年渝万所接纳我留所执业,在执业的前三年,面对案源少、人脉浅、收入低,连自己都难养活的窘迫局面,彷徨、犹豫、不安等情绪每天伴随左右。多少次想过放弃,想过考公务员,想过重拾本专业去做工程师,但每每想到在炎热的三伏天,刻苦复习,挥汗如雨的司法考试备考经历,心中又难以割舍,不忍放弃曾经的付出。在这时候,又一个偶然机会,我遇见了李先明律师,他的博识、深邃、幽默、爽朗,泰山崩于前而淡然处之的心态和修为,所投射出的积极进取、奋斗拼搏的渝万品质,从而让我摒弃浮躁,扎根渝万所,沉下心来立事业,谋发展。
2013年,渝万所提出年青律师应逐步向专业化方向前行的号召,张兴安主任更鼓励年青律师加强学习,考取其他国家准入类执业资格,拓展专业知识面和业务范围。随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将知识产权在司法层面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有鉴于此,考虑到自身前学历的工学专业知识背景,我响应渝万所的号召,毅然选择参考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通过两年的艰苦努力,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而后再接再励,于2015年又取得重庆市专利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成为万州首位且目前是唯一一位同时具有专利代理人、专利工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基本具备从事专利申请与授权、宣告专利无效、专利许可合同、专利侵权等知识产权的涉诉和非诉业务能力,为自己律师执业范围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储备了相应的专业知识体系。
回顾我在渝万所工作的十年,是努力学习和拼搏奋斗的过程,也是渝万所见证和陪伴的历程。十年时间,流金岁月,青春正步走,我完成了想要的学业,实现人生价值,得到了收获。回首过去,总结经验;面向未来,继续拼搏。在渝万所成立十九年之际,在新的起点,我愿意同全所同仁一起,秉承“渝万律师,诚信永远”的精神,继续发扬渝万律师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实现“百年渝万”而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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