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娥(中)等律师获赠锦旗 2000年参加律师考试那个月,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是一个不知名的景区,有很多景点,色彩十分绚烂,主色调是黄色,远处的山峦重叠了好多黄艳艳的花和黄橙橙的果实,当我游到较高的地方有些累了,就坐下来歇一会儿,看见对面的山上有好多巨幅画卷从天而降,那些画卷构图大气磅礴,勾勒厚重,配色大胆夸张和谐,风景和画卷浑然天成。醒来后我想:是不是预示我会从工厂的车间里走出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去当律师,我窃窃地笑了。2000年我真的通过了律师考试,走进渝万,开始了无忧无虑的实习生活。 第一件案子 盼星星盼月亮,盼到了律师执业证,可是没有案源,有些煎熬。终于有一天,张主任领了两个女人到我办公室,其中一位就是我的律师生涯的第一个当事人,就唤她化名小婉。主任当着小婉和她朋友的面这样介绍的,这是张律师,能干、勤奋、踏实,都是女同志,离婚案子女同志好沟通些,就找张律师很不错的。听完主任的介绍,我心里涌过一种莫名的感动,眼里涌出一份潮湿,给了毫无经验又缺乏自信的我极大的鼓舞,让我有了做律师的信心和底气,便开始了解案情。这是一件比较特殊的离婚案。男方我化名他叫强强,他父亲(化名财主父亲)是一个多金、有权势很霸道的财主,强强有智力障碍,在家里从不做事,也没有上过一天班,过着学龄前儿童般的生活。财主父亲和小婉的父母包办了他们的婚姻,虽然是包办的婚姻,也过得幸福无忧,小婉生了一个健健康康漂漂亮亮的儿子。婚后两三年左右,小婉因一件生活琐事得罪了财主父亲,后果很严重,财主父亲非要小两口离婚,没几天就给强强找了一个新老婆,把小婉赶走孩子留下。不到一个月法院判决小婉、强强离婚,孩子由强强抚养。小婉不服一审判决,委托律师争取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当天就签了委托协议。 我的零经验很快露馅了,收案后的第二天小婉就找上门来要求退费。主任三句话两句话就把她给挡回去了,说用人不得疑人,要相信人才能办好事。我准备了上诉状,主要提出强强有智力残疾没有通过特别程序确认民事行为能力,程序不合法;强强自己都需别人照顾,孩子不适合由其抚养,孩子应判归小婉抚养。二审案很快在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我第一次单独出庭,有些小激动,由于法律和事实方面准备得比较充分,短暂的慌乱之后镇定下来,宣读上诉状,复述一审证据,提交智力残疾证,主审法官认为强强需特别程序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裁定发回重审。万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强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为他指定了法定代理人。 一天,小婉到办公室来找我,说大势不好了,财主父亲放话:“花一百万把案子搞定,老子就是法律,休想把孩子要回去”。说实话,当时我觉得压力挺大。我就从法律的层面给小婉分析,强强智力残疾,自己的生活都不能处理,承办法官把孩子判给强强会有很大职业风险。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是收集证据,一方面是证人证言,另一方面是小婉的当事人陈述。小婉说的一个细节深深地触动了我,她说去看孩子时,强强的妈妈抱着孩子,裤子湿透了,裤脚皱起,一双小脚冻得通红,孩子看到小婉哭着喊着要妈妈,财主家的人就把小婉赶走了。这些细节对于案子很重要,我多次约谈小婉,让她把生活中关于孩子的经节讲出来,经过整理,把要在法庭上陈述的细节作了精心的筛选,小婉在庭审时含泪讲出来,承办法官曾当过兵,特别有正义感,法庭辩论、最后陈述一结束,字正腔圆地宣布全体起立,当庭宣判:准予强强和小婉离婚,孩子由小婉抚养。幸福和成功来得太突然了,我们都很兴奋,当天下午,小婉给我送了一束鲜花,压力和担忧都化成了喜悦。 补叙一下强强和小婉的婚姻生活(补叙内容来至小婉的陈述)。强强是一个有点智力障碍的善良的小伙子,家境特别富裕,却对他的财主父亲有着深深的恐惧,只要是财主父亲在餐桌上吃饭,他就不敢也不愿上桌子上吃饭,怕他严厉的眼神和大声的训斥。日常生活中只要财主父亲在场他就会迅速无声地躲到一边去。财主父亲还是很心疼强强的,到了法定婚龄,就找人说媒,用当地最大的排场把小婉娶过了门,婚后,小婉教会了强强一些基本生活技能,一年多后就生了一个聪明健康的男孩,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的。强强智商不高情商高,他以他特有的方式躲过了财主父亲的高压。小婉是有思想有见解的人,在一件小事上发表意见,挑战了财主父亲的权威,财主父亲说把小婉离了,小婉还没有反应过来,接替财主父亲儿媳位置的女人就进了家门,小婉只好回娘家住。离婚诉讼也是如火如荼,判决离婚,孩子归强强抚养。 被离婚后,强强几乎每天都到小婉家附近溜达,远远地望一下,被小婉的家人驱赶,他就呆在较远处的竹林里也要坐一大半天。重审案子开庭时,法官问强强同不同意离婚,强强望望他的家人,说同意,他不敢不同意,他没有能力对抗他的财主父亲。庭审中强强老趴在桌子上,长时间望着被告席上的妻子,好像案子跟他没有任何关系。轮到我发言的时候,强强也偶尔把目光转向我,我就很温和地对他笑一笑,传达一份善意给他。 强强也有他聪明的一面,对财主父亲给他指派的老婆,不跟她讲话,不跟她有任何往来,新老婆在强强家呆着无趣就走了。财主父亲的宝贝孙子没人管,强强又整天不落屋,为了他孙子的健康成长,为了强强的人身安全,财主父亲决定让强强和小婉复婚。小婉提出复婚可以,但要求单独居住。财主父亲给了他们一套住房一个门面,强强一家搬出了财主的大庄园,开始了新的生活。 最尴尬的案子 我们代理了一件拆迁补偿案,委托人是原告。原告不服一审判决要求上诉,我写好了上诉状,原告来办公室签字,他说反正要过五桥那边去,顺便交上诉状。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把上诉状交给他了。案子分到承办法官后,我去阅卷,法官态度很生硬,开庭时一个女法官跟我说话的语气特别粗暴,弄得我心里很难受。我宣读诉状后,法官问我陈述的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和上诉状上的不一致,到底以哪个为准,我说是一样的啊,她把上诉状丢给我。我一看傻眼了,当事人在上面写了好多人身攻击一审法官的内容,还编造了一些贪赃枉法的东西。看了上诉状才知道上了假洋鬼子的当,如果一个律师把那些内容写到上诉状上去是应该遭到别人的唾弃的。我当庭给二审法官讲明了,上诉状上人身攻击的那些内容是当事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加上去的,不管当事人同不同意,我都以今天宣读的这份上诉状为准。还好,二审时案子是调解结案的。二审结案后我主动去找了一审法官,说上诉状上的人身攻击的内容是当事人加上去的,我也是二审开庭才知道,法官笑着说,都是过去了的事,没有必要再说。他一直不原谅我,后来在法院看到他,他也会装着没有看到我。真想发几个QQ表情嘲笑自己。 同事传授的办案经验 来渝万所没有多久,我只知道附条件生效的法律条文,条文一丝不动地摆在书上,不知道如何派上用场。一个偶然的机会张胜强老师给我讲解了在合同中如何设计附条件生效的条款,豁然开朗,知道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条款是一个很适用的法律工具。现在的人很缺乏财产方面的安全感,双方签订合同时,都害怕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自己造成损失,互不信任。后来该条款在买卖合同、分期还款协议,赔偿协议中广泛使用,只要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有争议就把法律工具搬出来用一用,没了后顾之忧,双方就会放心签约。 有一次因为案子方面的关联,我向同事借了一下他的卷宗,看到他起草的赔偿协议上面,有一个双方权利义务终结的条款,觉得很有用,就把那个条款原封不动地抄了下来。后来在法院主持的调解或者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的协议中广泛运用。去年办了一个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我要求加上赔偿后权利义务终结的条款。提供劳务的伤者领取赔偿款后,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因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接受劳务一方已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双方权利义务终结,二审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伤者向检察院提申请抗诉;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均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了伤者的申请。应验了一句古话:先说断,后不乱。 这是温暖的家,这是和谐的家 主任的生日,守贵的生日,先明的生日是我们所里的传统节日,年年如是,我们一边感谢他们的慷慨大方,一边享受美味佳肴,围几桌麻将,在嘻嘻呵呵的氛围中输钱赢钱。宁静的夜晚,办公室里柔和的灯光照着很多同事忙碌的身影,法庭上沉着冷静,灵活应变,谈判席上耐心维护委托人的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尊重。所里的年轻律师结婚了,生小孩子了,孩子们聚到一起,蹦蹦跳跳,热闹非凡,真是一个幸福的大家庭,一个温暖的家,和谐的家。我爱我家! 张小娥于2016年5月 YOZOSOF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