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沉没的声音” 首都机场冀中星“爆炸案”令人叹息。这使我想起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该书出版后,我国翻译家林琴南将其译成中文,书名为《黑奴吁天录》,这个半文言的书名更能确切地表达该书的主题。冀中星的经历与汤姆一样令人心酸。他处在社会的底层,打工时用摩托车载客,被村镇治安员殴打导致瘫痪,丧失劳动能力。当他被殴打致残后,可能内心中还在安慰自己:“不怕,有政府,有法院呢,我要去告他们!”他完全可以期待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和补偿,从而尽可能地将伤害减小。但结果是,通过艰难的诉讼,一审、二审都败诉了,而且理由是那么的冠冕堂皇:证据不足。 二审输了,就没有救济途径了。这对一个丧失劳动能力、瘫痪的人打击有多大,一般人也想得到。如果说被殴打致残是对他第一次伤害,那么当他求助于司法机关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求得公平正义,却因为自己处于弱势而得不到公正的处理时,可以说给他造成了第二次伤害。而且这次伤害可能比第一次的更严重,这一次使他对法律、对公平正义丧失了信心,改变了他的观念。这次的伤害更为彻底。公平正义在冀中星的经历中始终没有到来,可以说丧失了底线。就像巴尔扎克所说的那样:“法律要跟一个伤心的人找多少麻烦,真是想象不到的,那简直要叫人恨文明而觉得野蛮人的风俗可爱了。” 在我们的社会中,有多少像冀中星这样的人,受了冤屈求告无门呢?我想恐怕不只一两个。几年前的郑州工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但有关部门却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不顾医生劝阻“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这些事例虽然属于个案,但也说明处在社会底层的人要求得公平正义是多么的艰难。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我们设有专门的司法机关,难道不是为了解决这些不平之事的吗?但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某些纠纷救济途径之刻板、复杂是令人生畏的。比如劳动纠纷,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纠纷中常见的),先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然后要通过劳动仲裁,只有不服仲裁才可以起诉。这些程序足以让当事人望而却步。于是有不少人选择了上访。上访的结果又如何呢?可能更虚幻了。 表达不畅,维权之路的艰难与阻隔,使很多人的怨气越来越大,性格也越来越偏激。以至于北大孙东东教授说,那些上访的人大都有精神问题。孙东东的说法可能没有错,是有不少上访的人性格偏激,但他忘了说明这些人性格偏激的原因,可能就是给逼的,不少人是给逼得精神有问题从而走极端的。这就值得深思了。《人民日报》曾发表题为《执政者要在众声喧哗中倾听“沉没的声音”》的评论文章,把那些弱势群体求告无门的声音称为“沉没的声音”,认为执政者应注意倾听“沉没的声音”,因为大部分沉没的声音背后,都有未被满足的诉求,都有被压抑、待纾解的情绪。如果不主动“打捞”那些沉没的声音,难免会淤塞社会心态,导致矛盾激化。这是我们在探讨冀中星、陈水总等人的案件时应该加以思索的。他们是触犯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没有疑问;但是,我们是否应该思考: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走上这条路呢?如果找到了原因,是不是应该努力去改变这一切呢?
注:本文发表于《重庆律师》2013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