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结婚时,重庆市民小雪(化名)花9008元到解放碑一家婚纱店租了一款婚纱,可是婚前两月却发现婚纱有个洞,遂不租。
但是,小雪没有想到的是,婚纱店在合同解除后却扬言“一分钱不退”,如今两年过去了,事情依然拖着还没解决。
顾客:
签合同时承诺“保证至少八成新”
试婚纱时裙身出现个大洞
△双方签订的合同
2018年12月份,小雪到重庆解放碑一家婚纱店签订了一份婚纱租赁合同,双方约定以8999元的价格租赁婚纱店的一款婚纱,并另加9元租赁伴娘礼服。
当天,小雪就通过微信支付给了对方9008元。按照合同约定,结婚时,她还需要支付3万元带出婚纱的保证金(可退)。
△付款截图
当时,婚纱店承诺会控制婚纱租出次数,保证婚纱“至少八成新”。
可是,2019年7月,小雪再次来到婚纱店试婚纱时,却发现婚纱上有一个洞。她向工作人员投诉,闹得不欢而散,“婚纱店只表示会修补,违背了当初保证控制次数、保持八成新的承诺。”
无奈之下,小雪只好选择解除合同,但是9008元钱已经支付给了对方。“好说歹说,婚纱店总是不愿意退钱”,事情从那时一直拖到现在,小雪都结婚近两年了,这笔钱还没有退。
小雪认为,婚纱店应该全额退还租金,因为这是婚纱店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可是,对方却秉承“到嘴的肉不能吐出来”原则,让她很是气愤,“我还没有追究因为这件事对我办婚礼的影响咧!”
婚纱店:
婚纱虽未实际租用
但一分租金也不会退
△涉事婚纱店
6月18日,距离双方不欢而散已经将近两年,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了这家婚纱店的公司负责人文女士。
文女士表示,2019年7月,婚纱店工作人员在给小雪试婚纱时确实发现了裙摆处有一个洞。但是,同时她又解释,“试的这款并不是我们要在婚礼用的那款,婚礼上可以给她全新的。”
对“换新”一说,小雪却予以了否认:“完全没有承诺换新的,要是是新的,会比我原定要租的还好,我怎么会不答应!”
婚纱店文女士表示,在从签下合同到小雪实际使用婚纱期间,有一个保证婚纱租出次数“不超过5次”的承诺期,9008元钱的价值也体现在这些保证上。
在接受上游新闻采访时,文女士表示婚纱店不会考虑小雪的退款需求,她认为婚纱店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相应义务,即使没有实际交付小雪租用,也”一分钱都不会退“。
律师说法:
婚纱属于特定贵重物
不应有瑕疵和随意更换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陈继才律师认为,婚纱对于普通女性来说,属于一次性使用物品,即只在结婚时使用,其后不会再使用。但它又属于贵重物品,一套典雅的婚纱礼服往往价值数万元甚至更高。为使用一次而置办这样贵重的礼服对普通人而言也无必要,这就有了婚纱租赁的市场及由此产生的租赁法律关系。在本案中,小雪与婚纱店约定租赁婚纱的费用为9008元,另在使用时需交3万元带出婚纱的保证金,也表明该套婚纱比较贵重。 作为贵重的租赁物品,婚纱店应保证其租赁物符合使用目的,约定的八成新是从新旧程度上而言,另外不应有明显的瑕疵。小雪婚前试穿时发现婚纱上有一个洞,如果这个洞一般人能看出来,就属于瑕疵,婚纱店负有瑕疵担保的义务,可以与小雪协商减少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因为如果破洞比较明显,对小雪来说属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小雪可以要求解除婚纱租赁合同。 对于婚纱店所称小雪试穿的那套可以换一套新的说法,我们认为,由于婚纱是比较贵重的特定物,不是可以随便替换的种类物,除非小雪同意更换,否则不能更换,这个选择权在小雪,而不在婚纱店。如果小雪不同意更换,还是可以依据上述《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婚纱店应退还9008元租金。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小雪可以到法院起诉。
上游新闻记者 张旭